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年3月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成华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根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一)勤务辅警岗位:共39名(限男性)。
(二)岗位说明: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3月1日至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身高cm及以上;
5.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身高可放宽至cm。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年3月8日9时至3月14日17时
2.资格初审: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2时
3.网上缴费: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7时
4.准考证打印:年3月18日至3月19日
5.笔试时间: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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