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是小周的爸爸,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家孩子考上大学了,谢谢你们!”近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收到帮教对象小周父亲打来的报喜电话。这已是经该院帮教后第二名考入大学的帮教对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水平。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4人,批准逮捕4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12人,其中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10人,1件1人正在审查中。
多方联动“未”你竖起一道防护屏障
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沁源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一站式”办案取证司法保护,有效避免了因案件办理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5月31日,该院联合卫体局、公安局、县医院构建“检警医”协作机制,共同会签了《关于适用“一站式未成年人观护救助中心”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意见(试行)》。“一站式未成年人观护救助中心”的建立,能够一次性完成对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全面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对涉罪未成年人,该院未检部门除了履行打击惩治犯罪外,还主动承担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预防、矫正等工作。截至目前,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共余人次,开展一般预防13次。同时,还分别与县司法局、县第一中学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生活帮扶、教育矫治。 检察官在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过程中,发现多数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是由于监护人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造成的。6月30日,该院首次举办了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集中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并邀请侦查员、辩护人、心理咨询师参加,通过训诫、辅导、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未”你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
今年3月,沁源县检察院未检和公益诉讼部门在调研时发现多个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立即调查取证,并根据“谁建设、谁管理”原则,向相关部门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公共场所依法设置标准化母婴设施,加快推进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 针对辖区内在学校周围违规设置烟草专卖零售点等现象,该院立即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干警对排查整改情况全程跟进监督,为未成年人打造了一个清朗的“无烟环境”。至此,该院成功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涉香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一体化办理,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 为构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沁源县检察院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自主研发“智慧检务服务平台”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院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11名法治副校长分别到该县11所中小学校,通过赠送法治海报、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解读“两法”。同时他们还自编自演了法治情景剧,再现真实生动的案例,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防线。截至目前,该院已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14次,受教育人数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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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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