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四川警察学院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四川警察学院始于年建立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行政区划调整后于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年在四川省公安学校中专教育基础上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两校分开办学;年四川省公安学校改建为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年两校合并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年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改建为四川警察学院。年,四川警察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舒适优雅,是省级“园林式学校”。学校同时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四川省公安厅战训基地。在67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育人成效显著,先后为四川、西部地区及全国公安政法队伍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专业人才,培养出余名英雄、模范、功臣,被誉为“警察的摇篮、英雄的熔炉、精神的铸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丰硕。现有专兼职教师人(正高职47人、副高职97人;硕博士人)。开设分属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等一级学科的9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公安部教学名师4名,四川省优秀教师1名。
学校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公安厅党委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教育改革的重大部署,按照“回归公安本位,贴近公安实战,服务公安工作”的转型发展思路,进行专业学科调整,有序推进应用型、紧缺型公安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了在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三个一级学科统领下,以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等8个骨干专业为主体、若干现代警务工作急需专业方向为拓展延伸的“3+8+X”的学科专业发展格局。
学校深入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5年来,共计向27个校外实践基地派出实习学生余人次。在突发事件和重大安保工作中,学校积极响应,成建制派出学警开展警务援助工作,共计20余批次,师生1余人次。广大师生勇于担当、不畏艰险、甘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当地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学校以“铸造忠诚警魂、培育时代新警、服务公安工作”为宗旨,秉承“政治建警、依法治校、从严治学、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警务科学研究协同发展,走职业化应用型、内涵式发展道路,立足四川、面向政法,培养适应现代警务发展需要,具有忠诚政治品格、严明法纪意识、良好人文素养、扎实专业知识、过硬警务技能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公安专业人才,努力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国内高水平公安本科高校。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四川警察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情况
(一)招生计划
1.公安类专业
公安类专业只面向四川考生招生。(学院在川招生代码:)
2.非公安类专业
3.预科
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专业的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1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除填报好志愿外,还需参加年6月25日~27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标准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致。
(二)录取批次
1.公安类专业(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消防指挥、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
2.非公安专业(本科第二批):法学。
(三)录取方式
计算机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在校外语学习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2.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三、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
(一)公安类专业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5.未婚,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政治、身体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7.须四川户籍生源。
(二)非公安类专业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四、招生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匀称,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
(2)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含),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考生应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学院录取后,毕业入警体检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须达到4.8(含)以上。)。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传染病。
(7)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国防生和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2号)规定。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注:每个项目最多测试3次,考生可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测试成绩。
(二)非公安专业
我院对非公安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五、报考程序
(一)公安类专业
1.填报志愿
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
填报时间:自公布成绩至6月24日17:00时前。
填报志愿方法:在各市州招办志愿填报网站填报。
2.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2)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3.参加政审
(1)政审时间:6月25日至6月28日18:00以前报名参加政审,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可于6月30日18:00以前报名。
(2)政审程序:考生经面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审通知单》。考生按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政审通知单》、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参加政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志愿。
(二)非公安类专业
报考我院非公安类专业考生只需在本二批填报志愿即可,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六、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七、收费标准
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为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元/学年;住宿费元~元/学年。
八、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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